制度視角下的年金政治:歷史、利益與改革的長期對話
在制度陰影下的公務員:當政治敘事凌駕事實,我們該如何守住理性?
台灣近年的政策辯論、改革議題與政黨攻防,公務員經常被拉進輿論戰場當中。無論是年金改革、法案攻防、預算辯論、財政永續等議題,公務員常被簡化成一種象徵:有人說是「沉重的包袱」、有人說是「國家的骨幹」、有人說是「體制僵化的來源」、也有人說是「制度穩定的支柱」。
但這些敘事的共通點是:它們都不是公務員本人的聲音。 在政治語境裡,公務員經常被「當成話題」而非「作為人來看待」。
這篇文章不站任何政黨、不指向任何個人,而是嘗試從制度主義、社會契約、公共選擇等政治學觀點,探討: 為什麼公務員如此容易被政治敘事化?為什麼污名化會反覆出現?又該如何避免讓政治操作犧牲制度與群體?
在一個制度依賴專業公務員運作的國家裡,污名化公務員不是改革,而是破壞制度本身。
一、從公務員視角看政治敘事:被忽略的結構性壓力
公務員身處政治、社會與制度三種壓力的交會點。這個位置讓他們容易被誤解、甚至被當成政治衝突的代罪羔羊。
1. 公務員沒有「反駁」能力,卻承受「輿論」責難
與政治人物不同,公務員不能上政論節目、不能在 Facebook 直播、不能公開評論政策、不能參與政治攻防。 這意味著:
- 政治人物可以主導敘事
- 媒體可以強化印象
- 社會情緒可以累積
- 但公務員不能說話
因此,一旦政治敘事將某個問題簡化為「體制僵化」「公務員貪心」「退休金太好」「行政怠惰」時,公務員是沒有能力澄清的。
這是典型的權力不對稱(Power Asymmetry)。
2. 公務員承擔政策風險,但沒有政策主導權
在制度裡,公務員負責的是「執行」。 這意謂著:
- 政策成功 → 政治人物受讚揚
- 政策失敗 → 公務員被質疑
- 行政延宕 → 公務員被罵效率差
- 程序完備 → 社會看不到也不重視
制度設計下,公務員的專業義務(依法行政、依法審核、依法程序)常被社會誤解為「擋人」「沒彈性」「不接地氣」。
這樣的結構,使公務員「看起來像掌握權力」,但實際上並沒有政策方向的決定權。
二、制度主義視角:真正的問題不是公務員,而是制度激勵
制度主義(Institutionalism)認為:人類行為是制度激勵的結果,而非個人性格造成。
如果制度要求「程序最優先」,那公務員就會程序優先; 如果制度獎勵「減少錯誤」,那公務員就會趨避風險; 如果制度不讓承辦人有裁量空間,那公務員就會依法照辦。
制度決定行為,而非公務員的個人品質。
1. 制度鼓勵「不犯錯」而不是「創造價值」
公務體系的評價方式,多半是負面考核:
- 做對:沒有獎勵
- 做錯:可能懲處、移送、議會質詢、媒體報導
這種「負向激勵」會導致什麼?
- 規避風險
- 緩步推動
- 程序完整 > 創新彈性
這不是公務員的選擇,而是制度的必然產物。
2. 當制度沒有改善,換人毫無意義
制度主義告訴我們: 制度漏洞,不會因為換一批公務員就消失。
如果制度要求公務員執行不合時宜的規範,那承辦人永遠只能在「知其不合理,卻仍得依法行政」的兩難中執行業務。
因此,除了制度改革,沒有其他捷徑。
三、社會契約視角:公務員不是特權階級,而是國家管理的「契約執行者」
社會契約論(Social Contract Theory)強調:政府與人民之間存在一種互相授權與互相責任的關係。
在這份契約中,公務員的角色十分特殊:
- 他們不是統治者,也不是被統治者。
- 他們是「契約的執行者」,負責維持制度正常運作。
因此,公務員必須遵守法律、程序、行政倫理,而不能隨意做「討好人民的決定」。 這就是職責的一部分。
1. 社會契約不是單向的
公務員遵守義務:依法行政、中立、程序完整; 社會則有義務:不以情緒代替制度、不以刻板印象替代事實。
當社會把制度問題簡化為「公務員的問題」時, 社會契約其實已經產生裂縫。
2. 公務員對國家穩定的重要性被低估
在許多國家,真正讓國家能在天災、疫情、政黨輪替中維持運作的, 不是執政者的演說能力,而是制度化的行政專業。
沒有公務員,法律無法落地; 沒有制度,國家無法持續; 沒有行政中立,民主無法存在。
政府可以更替,但制度不能崩壞; 政黨可以競爭,但行政不能被操弄。
四、公共選擇理論:政治人物不是中立的,他們也追求利益
公共選擇理論(Public Choice Theory)指出: 政治人物也是行為者,他們會追求自身或政黨的利益。
因此,當政治人物將某群體污名化,通常不是因為他們真的認為那群人有問題,而是因為:
- 這樣做有選票
- 這樣做能塑造敵人
- 這樣做能獲得話題
- 這樣做能掩蓋更困難的制度問題
公務員之所以常被捲入政治攻防,是因為他們無法反擊、無法澄清、無法辯論—— 因此,他們是最容易被使用的群體。
1. 污名化是政治上最便宜、最快速的工具
「公務員福利太好」 「公務員效率差」 「退休金是國家的負擔」
這些敘事即便不精確,但非常有效。 政治人物只要用一句話,就能創造強烈情緒,並將注意力從真正的制度問題轉移開。
2. 公共選擇提醒我們:不要被情緒帶走
當政治論述越簡化,越有可能是政治操作。
公務員不是免責免檢討,但如果社會用錯誤的框架看問題,那麼真正需要改革的制度永遠不會被處理。
五、為什麼應該反對污名化?不是為了某群體,而是為了整個社會
反污名化不是「幫公務員講話」。 而是為了讓台灣的制度、民主、行政運作不被破壞。
1. 污名化會造成制度崩壞的三連擊
- 人才不再進入公務體系 → 專業能力下降
- 公務員開始自我防衛 → 避免承擔責任、程序僵化
- 人民對政府更加不信任 → 國家治理能力下降
簡單說: 污名化打擊的不是公務員,而是整個行政國家的能力。
2. 政策辯論應該回到制度,而非情緒
- 退休制度如果需要改革 → 用精算數據
- 預算如果需要調整 → 用公共財政模型
- 行政流程如果需要修正 → 用行政效率評估
而不是用:
- 刻板印象
- 情緒化語言
- 政治動員
制度問題永遠不能靠污名化解決。
六、結語:讓我們回到事實,而不是敘事;回到制度,而不是情緒
公務員不是完美的群體,也不應免於檢討。 但他們是一個國家制度運作的核心結構,承載著法律、行政、公共服務的穩定性。
如果社會在政治操作之下,開始對制度性角色進行污名化,那破壞的不只是群體名譽,而是整個國家治理的能力。
我們應該要求的是更透明的制度、更精準的政策、更公開的資訊,而不是將所有問題情緒化。
最終,成熟的民主不是靠敵意推動,而是靠理解建構。
反對污名化,不是護航任何人,而是守住我們共同的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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