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電鍋、大翻車:台灣制度為何無法處理「人情中的灰色地帶」?
32 元電鍋案:制度、常識與社會情感的斷裂——從一場公共風波看見台灣的法治與文化張力 32 元電鍋案本是一件日常瑣碎、公務系統裡再平凡不過的小事,卻因媒體大量曝光,加上政治人物的聲明與輿論的推波助瀾,一夕之間成為全民辯論的社會事件。最令我意外的不是新聞熱度,而是當我與舊同事、舊同學聚在一起時,聽到每個人對同一件事竟然有截然不同、甚至南轅北轍的解讀。 那一刻我才真正意識到: 不同的專業養成,不只是知識差異,而是世界觀差異。 在制度、法律、常識與情理之間,我們每個人站立的位置並不相同,因此看到的風景、認為的「應然」,也完全不同。 一、司法體系的世界:制度先於情感,程序早於動機 來自司法背景的舊同事,對這件事情的看法近乎一致: 「回收物送進清潔隊,就是政府資產。沒有法律授權,擅自處分就是違法。不能為了慈善就開後門,這是制度不能承受的風險。」 這種論述表面上冰冷,但其實背後有深刻的法治精神支撐。 1. 法律遵循的核心——「可預測性」與「一致性」 在法律學者 Fuller(富勒)的理論中,法治最重要的不是條文本身,而是法律必須具有 可預測性 ,讓任何人都能預期違法會受到什麼後果。一旦破例,即便動機再善,也會讓系統出現灰色地帶。灰色地帶一旦形成,便不再有穩定的預期可言。 2. 「義賊式慈善」的危險:動機越善,濫權越不易被看見 法律學者 Sunstein 曾提醒: 最危險的不是惡意,而是帶著善意的濫權。 因為人們對善意的包裝最容易放鬆警戒,也最容易合理化程序上的瑕疵。司法體系的同事不是不理解民眾的心情,而是他們擔心:若今天電鍋可以用「做好事」為名轉送,那明天更值錢的物品是不是也可以?誰來判斷什麼是「做好事」?程序可否被個人情感挾持?因此司法人的直覺是: 制度必須是鐵的,否則鐵會被人情腐蝕成泥巴。 二、民眾與社會常識的世界:不是法律,而是互助與善意 但另一派舊同學卻完全不這麼看: 「那種舊電鍋誰會要?民眾交給清潔隊,本來就不是要捐給政府啊。清潔隊員最多就是沒報備,怎麼會變成貪污?」 這種說法並非無知,而是來自台灣社會底層的「生活經驗邏輯」。 1. 社會學的觀點:人民的「常識世界」與制度邏輯不同步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