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的選擇,從來無關優劣:為什麼他不愛我,答案其實很簡單

 那天,在咖啡館裡,我剛點完一杯拿鐵,身後傳來的對話,無意間吸引了我的注意力。


「我條件明明不差,長相、收入、學歷都還不錯,為什麼他就是不愛我?」

女孩A語氣裡有一點不甘,也有點委屈。


「可你知道嗎?有個男生條件普普通通,卻有人愛他得死去活來。」

女孩B嘆了口氣,像是突然想通了什麼。


這段對話,不禁讓我深思。



愛情不是比條件,是剛好對味

心理學裡有個理論叫「吸引力法則」,但它從來不只是「條件越好越容易被愛」這麼簡單。


每個人對愛的選擇,都帶著極強的個人偏好,有時還摻雜著潛意識裡的依戀模式。說得白一點——

愛,從來不是你夠不夠好,而是你是否剛好符合對方的情感需求。


而這樣的觀點,其實也有哲學與人文學科的支撐。



從存在主義看愛情:不是選擇「最好」,而是選擇「最能共鳴」的存在

法國哲學家沙特曾說:「他人即地獄」,但他的伴侶波娃卻提出了另一種角度:「愛,是兩個自由靈魂的相遇與承認。」


愛的本質並不是用條件分類來做選擇,而是兩個人在精神、價值與存在狀態上的「共鳴」。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有時候我們愛上一個人,並不是因為他最好、最完美,而是他讓我們「感覺自己被看見」。


這份「被理解」、「被需要」的感受,是愛的核心,遠超過學歷、外貌、收入這些社會建構下的價值指標。



感情不是履歷審核,而是拼圖契合

我們常陷入一種「認知偏誤」:以為條件好的人就應該受歡迎,條件普通的人就該被忽略。


但愛情不是超市特賣會,也不是企業面試,不是誰條件漂亮就先錄取。

它更像是一場拼圖,有些人再怎麼完美,也無法剛好嵌進你的生命;而有些人,看似平凡,卻剛好填補了你心裡最柔軟的位置。


這也呼應了人類學中的一個概念:文化相對性。在不同文化與情境中,人的價值與吸引力標準會有巨大差異,而我們對「理想伴侶」的選擇,其實也深受原生家庭、情感經驗與文化框架的影響。


他不愛你,和你多好真的無關

所以啊,別再問那個讓自己傷心的問題了——

「我這麼好,為什麼他不愛我?」


因為答案或許很簡單,也很殘酷:他就是不愛你,跟你好不好一點關係都沒有。


但話說回來,這個答案,也有可能成為一種解脫。因為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——

無論你有多普通,總有一個人,會剛好愛上你。


你不需要贏過所有人,只要剛好對了一個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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