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齡勞工的晚年保障在哪?
在邁入超高齡社會的台灣,許多長者並未如想像中享有安穩退休生活,反而繼續在勞動市場中掙扎。他們不是閒來無事的銀髮志工,而是生活所迫的「高齡勞工」。這一現象不僅反映個人境遇,更揭示了台灣社會結構與福利體系的制度性缺口。
一、為何無法「好好退休」?
根據生命歷程理論(Life Course Theory),個人職涯發展與家庭、社會制度密切相關。然而,許多高齡勞工年輕時就位處社會邊緣,長期從事非正規勞動,如臨時工、零工、無保護的外包工作,導致他們在退休年齡時無足夠社會保險年資。這些歷程積累的不平等,使得他們在晚年面臨經濟脆弱性。
此外,勞保年金制度的設計以穩定全職就業為前提,對斷斷續續工作的底層勞工極不友善。根據勞動部統計,有近四成退休者的年金低於1.2萬元,遠低於合理的生活水準。
二、低薪、高風險、無保障的就業型態
根據勞動市場分割理論(Labor Market Segmentation Theory),高齡勞工普遍集中於「次級勞動市場」,例如清潔、保全、外送等工作,特徵為工資低、不穩定、缺乏升遷機會及保障。年長者的身體機能下降,卻被迫從事高體力負荷工作,這不僅加劇職業傷害風險,也反映了職場年齡歧視與制度性排除的現實。
許多工作採取非典型契約(如計時、派遣),導致勞工被排除在完整的勞保、健保或職災補償之外。這些勞動型態雖然提供短期工作機會,但在長期上形成了「高工時、低收入、無保障」的惡性循環。
三、福利制度的失靈與道德風險的誤解
目前社福制度採「選擇性福利(selective welfare)」路線,意即只有符合低收入資格者才能取得補助,但此制度忽略了「隱性貧窮」的存在。許多高齡者實際生活拮据,卻因戶籍財產綁定、無法切割家庭經濟而被排除在外,形成所謂的「福利陷落地帶(welfare gaps)」。
根據福利國家體制理論(Esping-Andersen, 1990),台灣屬於「發展型福利國家」,社福政策強調家庭責任與市場機制,政府僅在市場與家庭失效時才介入。這導致高齡者一旦失去家庭支持與就業能力,即面臨無從依靠的處境。
四、從制度與文化面提出改革建議
1:導入全民基礎年金(Basic Pension)制度:依據「社會公民權理論」(T.H. Marshall),每位國民應享有基本社會保障權,建立無條件的年金制度,有助於減緩貧窮老化問題。
2:推動高齡友善就業政策:參照日本與北歐經驗,提供高齡者在地就業機會、工作輔具與再訓練資源,並減輕雇主僱用高齡者的負擔。
3:提升社會保險包容性:改革勞保制度,使非典型勞動者可靈活參與並累積年資。
4:社會文化轉變:從「工作羞恥」到「勞動尊嚴」:改變社會對老年工作的污名化觀念,強調任何年齡都有工作與生產的價值,創造代際互助與尊重。
結語:我們能為未來做什麼?
高齡勞工不是選擇工作,而是被迫工作。他們的存在提醒我們:如果現在不改革,未來的我們也將成為下一個被制度遺忘的「勞動老人」。
建立一個讓老有所依、老有所值的社會,不只是政策工程,更是整個社會價值觀的重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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